索 引 號: | 主題分類: | 市政府辦文件 | |
發(fā)文機關: | 盤錦市政府 | 成文日期: | |
標 題: | 盤政辦發(fā)〔2010〕5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盤錦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| ||
發(fā)文字號: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10-12-13 | |
主 題 詞: |
盤政辦發(fā)〔2010〕5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盤錦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
各縣、區(qū)人民政府,遼濱沿海經濟區(qū),市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
經市政府同意,現(xiàn)將《盤錦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二○一○年十月十九日
盤錦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
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,建設法治政府、服務政府,根據(jù)國務院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》、《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》及《遼寧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》的要求,結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實際,制定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。
一、指導思想
以科學發(fā)展觀為統(tǒng)領,進一步強化法治觀念,規(guī)范行政行為,完善監(jiān)督機制,提高行政效率,從嚴治政,依法行政,建設廉潔、勤政、務實、高效的政府。
二、組織機構
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(tǒng)一領導,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,監(jiān)察、人事、編制部門組成聯(lián)合檢查小組,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進行評議考核。
三、考核對象
本方案確定的考核對象為各縣(區(qū))人民政府、市政府各部門及中省直有關單位(以下統(tǒng)稱為被考核部門)。
四、考核內容
按照《遼寧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》的要求,結合我市的實際,確定考核內容如下:
1.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情況;
2.轉變政府職能情況;
3.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情況;
4.加強制度建設情況;
5.規(guī)范行政執(zhí)法情況;
6.防范化解行政爭議和社會矛盾情況;
7.強化行政監(jiān)督情況。
五、考核方式
考核工作采取層級考核與屬地考核相結合,日??己?、專項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。堅持日??己耍⑷粘?己藱n案,對規(guī)范性文件報備、日常履行法定職責等,通過行政執(zhí)法檢查、行政復議、行政違法舉報等方式,隨時發(fā)現(xiàn)問題隨時記入考核檔案;按照相關工作安排,積極開展專項考核;年終由市政府按照本方案確定的考核內容進行考核。
具體考核方式:
1.審閱有關文件資料,聽取依法行政工作情況的匯報;
2.現(xiàn)場檢查或者調閱、抽查行政處罰、行政許可案卷;
3.對有關負責人員和行政執(zhí)法人員進行法律素質測試;
4.組織明查暗訪、專題調查,新聞報道跟蹤調查、受理行政執(zhí)法投訴;
5.組織召開座談會或者面向社會發(fā)放執(zhí)法評議卡,聽取管理相對人意見,對行政機關的行政執(zhí)法情況進行人民滿意度調查;
6.考核機關確定的其他考核方式。
六、考核結果
考核結果分為四個等級:95分(含95分)以上為先進;95分(不含95分)以下,85分(含85分)以上為達標;85分(不含85分)以下,70分(含70分)以上為基本達標;70分(不含70分)以下為不達標。
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連續(xù)3年評為先進的部門,給予表彰;對年度考核為先進、達標的單位,按照本級政府工作目標管理的有關規(guī)定給予獎勵。
考核中被評為基本達標和不達標的部門,不得評為政府工作目標管理先進和達標單位。其中不達標的給予批評,責令提出書面整改意見,并建議有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;連續(xù)2年不達標的,被考核部門主要負責人應當主動提出辭去現(xiàn)任職務,本人不主動提出辭職的,按照干部管理權限,由有關部門予以處理。
對考核中發(fā)現(xiàn)有嚴重違法行政行為的,考核機關將依據(jù)《盤錦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》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附件:盤錦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標準。(略)